证明商标拥有的权利和义务,证明商标的类型?
2019-06-28
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以证明商品或服务的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他特定品质的商标,那么关于证明商标就由小编来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吧?
一、证明商标拥有什么权力和义务
证明商标注册后,当事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证明商标规定条件的,证明商标注册人不得拒绝其使用。
注册人对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任何修改,均应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审查核准,并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证明商标注册人应当在他人办理证明商标使用手续后1个月内
但必须经商标局审查核准,公告之日起生效。
证明商标的注册人不履行控制职责
证明商标专用权被侵犯的,注册人可以根据商标法及其条例的有关规定
二、证明商标的类型
一类是原产地证明商标,证明商品或服务本身出自某原产地,是一种地理标志,原产地名称在一定情况下也可以作为证明商标注册;
另一类是品质证明商标,是证明商品或服务具有某种特定品质的标志。
以上就是关于证明商标,的一些权力义务的一些介绍,证明商标注册人不得拒绝其使用,好了今天的内容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要是要是很有什么问题,立即咨询我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