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专利对比软件著作权有哪些优势

2019-06-05软著专员

大家了解著作权和专利是两种不同的知识产权形式吗,两者区别很多,软件著作权是在软件创作完成后产生的,也可以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以起到类似公证的效力。专利可以使你在别人对你的软件盗版时,采取保护措施,制止别人的盗版。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关于这方面的知识吧。

一、软件专利比较权威

1、专利必须向专利局提出申请才能获得,因此必须积极申请。

2、软件申请描述的是软件的构思(一定要以技术方案的形式),主要是你的软件流程图的内容;采用何种语言以什么具体的语句实现,专利并不说明;授权以后,他人采用该构思,就可能构成侵权。

二、软件著作权

你的竞争对手往往并不是卖盗版的小商小贩,他们可能也是软件开发人员,如果他们研究了你的软件,理解了你的思路,按照你的思路重新编写软件,就完全可以不侵犯你的著作权。例如,采用不同的编程语言编写,就完全可以回避你的著作权。但是,无疑,他们偷窃了软件中最宝贵的东西,就是软件的构思。总之,软件著作权无力保护软件中最核心的东西。

三、关于著作权的取得在各国立法中主要有两种做法:

1、自动取得制度。

2、注册取得制度。

(1) 我国采用的是自动取得制度。自动取得制度,以作品的完成时间作为著作权取得的时间界限,作品完成即取得著作权,不需要履行任何的手续。完成并不要求是全部完成,如果是部分完成则对完成的部分享有著作权。《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五条规定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理享有著作权正是自动取得制度的体现。

(2)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不是软件取得著作权的前提条件,软件只要完成(包含部分完成)即自动享有著作权,受法律的保护,软件著作权是否经过登记与是否可以取得著作权没有任何的关系。

(3)分类号:按照国家标准GB/T13702和GB/4754中的代码确定的分类编号,代码为软件分类加行业(在下载的登记表最后附有代码分类表)。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应填写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各项栏目具体填写说明和应提交的证明文件和鉴别材料、软件名称栏。

4. 全称: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全称。按“品牌”+“名称”+“功能或者性质”+“系统”或“软件”或“系统软件”填写;其中的“品牌”可无。例如,新星儿童教育软件。各种文件中的软件名称应填写一致。

5. 简称(没有简称不填此栏)。

6. 分类号:按照国家标准GB/T13702和GB/4754中的代码确定的分类编号,代码为软件分类加行业(在下载的登记表最后附有代码分类表)。

7. 版本号: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版本号,按照“V”+“版本号”填写,例如:V1.0。

(1)非V1.0版本,如是升级版本,须提交版本升级说明。如是原创性版本,须填写《申请登记软件为原创软件的版本说明》;

(2)没有填写版本号,视为V1.0版本。

(3)名称说明注意点:软件用途和技术特点、源程序和文档以及各种相关文件中的软件名称必须和全称或者简称一致。

通过小编的介绍大家有所了解了吧,专利对比软件著作权的优势在于各个方面,专利能从根本上将软件产品保护起来,但是软件著作权不行,软件著作权的申请通过比较高,至于申请哪个就要看大家个人的选择了,感谢大家的阅读,咱们下期再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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