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登记是强制的还是自愿的?
2019-06-04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流程是非常麻烦的,流程和要准备的文件也是非常的多的,还有相对应的费用,所以有的企业或者个人就不去进行软件著作权的登记,国家有强行规定必须去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吗,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计算机保护条例
根据2002年颁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七条规定:“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该条规定的是“可以”,可见软件著作权登记不是强制的。是否登记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自愿。
二、关于著作权的取得在各国立法中主要有两种做法:
1、自动取得制度
2、注册取得制度
我国采用的是自动取得制度。自动取得制度,以作品的完成时间作为著作权取得的时间界限,作品完成即取得著作权,不需要履行任何的手续。完成并不要求是全部完成,如果是部分完成则对完成的部分享有著作权。《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五条规定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理享有著作权正是自动取得制度的体现。
三、网上填写申请表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是国家版权局认定的唯一的软件著作权登记机构,目前除北京地区设有软件著作权代办机构,其他各地都需要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
四、准备材料
1、软件源程序代码(A4纸打印,单面,1份)
2、软件用户手册、操作手册、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任选一种
3、身份证明
4、委托办理文件
5、其他证明文件:
五、递交文件
将以上材料提交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经审查无误后,受理员将在软件著作权申请书上盖章,然后到去缴费,拿到受理通知单。
六、领取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可以看出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不是软件取得著作权的前提条件,软件只要完成(包含部分完成)即自动享有著作权,受法律的保护,软件著作权是否经过登记与是否可以取得著作权没有任何的关系。感谢大家的阅读。,咱们下期再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