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软件著作转让,软著转让需要注意什么问
2019-05-30
“软件著作权转让”是指软件著作权人作为转让方与受让方通过签订转让合同的方式,将软件著作权的全部或者其中的一部分权利转移给受让方所有,而由受让方支付相应的转让费的法律行为,下面就由小编来带大家了解一下什么然健著作转让,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一、软件著作权转让是什么?
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和软件产品转让合同产生的法律效果完全不同。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在软件著作权转让条件成就时,代替转让人成为新的软件著作权人,享有自行或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软件的权利。而软件产品转让合同的受让方,仅在取得软件产品后,享有使用该软件的权利,而不得复制、发行或以其他方式利用该软件。
二、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受让方注意事项
1、合同双方在签订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时,应注意约定转让的权利必须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所记载的权利一致,或包含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所记载的权利之内。
2、对转让软件的可靠性和合法性做调查。
①对转让方所转让的软件的可靠性作详细调查。
②对转让方所拥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合法性作调查,保证其是著作权的合法拥有者。
3、分期付款的,受让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交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费。
4、受让方不得超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转让的范围行使其他未经转让的权利。
5、受让方应对受让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否能达到预定的目标,产生预期收益作充分的预测。
6、受让方应要求转让方就其转让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作出适当的保证,即保证其有权就该著作权进行转让,且该转让行为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并约定其承担因专利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而被宣告无效的责任。
(二)转让方的注意事项
1、法律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其中一方欲将共有著作权转让他人,需经其他著作权共有人一致同意。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由几位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的情况下。其中一方未经其他著作权共有人同意而擅自将共有著作权转让。该转让行为无效,转让人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法律规定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开发软件整体的著作权。
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转让自己单独享有的著作权时,侵犯合作开发软件整体的著作权。转让人侵权,该转让行为无效,转让人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3、转让方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转让的是全部还是部分著作权,并将具体权利写明。如复制权、修改权、翻译权、发行权、出租权等。
4、转让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转让权利的地域范围,特别是在著作权人转让了复制权、发行权、翻译权的情况下。
以上就是关于软件著作转让的一些相关内容,双方在签订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时,应当加以重视,,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好了今天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