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高新企业的软件著作权条件
2018-07-26(一)软件名称栏:
1.全称: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全称。各种文件中的软件名称应填写一致。
2.简称(没有简称不填此栏)。
3.分类号:按照国家标准 GB/T13702 和 GB/4754 中的代码确定的分类编号。
4.版本号: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版本号。
(二)开发完成日期栏:指软件开发者将该软件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的日期。
(三)首次发表日期栏:指著作权人首次将该软件公之于众的日期。发表是指以赠送、销售、发布和展示等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
(四)软件开发情况栏:
1、独立开发;
2、合作开发;
3 、委托开发;
4 、下达任务开发;
(五)原始取得权利栏:原始取得权利指独立开发软件取得的权利。填写的内容应与上栏提供的证明文件证明的事项一致。选择此栏的,不填写继受取得权利栏。
(六)继受取得权利栏,在三种继受的方式中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1、继承是指通过继承取得著作权。应提供合法的继承证明,如经过公证的遗嘱或法院判决书等。
2、受让是指经过原著作权人转让取得著作权。应提供明确转让事项的转让合同或法院判决书。
3、承受是指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变更和终止,而由其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软件著作权的情况。申请者应提供合法的承受证明,如工商变更登记证明和法院判决书等。
(七)权利范围栏:权利范围是指著作权人取得的权利是全部还是部分。取得部分权利的,应当注明具体权项,选择填写如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或其他权利。
(八)软件用途和技术特点栏:
1、软件用途和技术特点栏
a.登记软件的适用行业和用途、主要功能的简要说明
b.登记软件的开发和运行的硬件环境、软件环境、分类号、软件版本号
c.登记软件的编程语言及版本号,程序量
d.登记软件的创作目的、主要功能和技术特点
e.登记软件的零售价或者报价
f.软件的全称、开发完成日期、发表日期;申请人、版权所有人及其地址,前2人若不是同一人,说明关系;
g.著作权利范围:全部还是部分。
h.签署委托代理书。
(九)申请者栏:
1、个人申请者;
2、法人申请者;
3 、法人分支机构和法人内部组成部分应由法人开具证明。
(十)代理者栏:
1、个人代理者;
2.法人或其他组织代理者申请者。
( 十一 ) 软件鉴别材料交存方式栏,鉴别材料是指软件程序和文档。交存方式有三种选择:
1、一般交存;
2、例外交存;
3、封存。
(十二)申请人保证声明栏:申请人应认真核对申请表格各项内容、应提交的证明文件和鉴别材料是否真实,符合申请要求;明确因提交不真实的申请文件所带来的法律后果。核实无误后,个人申请者签名或者加盖名章;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者,由单位加盖公章。签章应为原件,不得为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