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中心关于软件著作权对境外转让的通告
2018-04-02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中版权字[2018134号]
关于规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对外转让登记有关事项的通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和《计算机 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知识 产权对外转让有关工作办法(试行)》,现就规范计算机软件著 作权对外转让登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本通告所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对外转让登记,是指中国 单位或者个人将其境内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给外国企业、 个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申请登记,包括:
(1)申请人通过转让取得著作权的;
(2)申请人在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等活动中通过承受 取得著作权的;
(3)申请人申请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和专有许可合同登记 的。
2.我中心在接受上述登记申请时,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请各地贸易主管部门将审查结果及时通知中国版权保护中 心软件登记部。
联系人:赵玺、姜兰
联系方式:64097560,68003517
邮箱:dwzr@ccopyright.com
3.申请人办理上述登记,通过邮寄方式的,请将申请材料 寄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现场办理登记的,请到位于天桥艺术 大厦的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登记大厅办理。我中心其他登记大厅 以及北京代办处不办理上述登记。
我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天桥南大街1号天桥艺术大厦A 座三层,邮编:1OO050。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印发
原文:http://www.ccopyright.com.cn/index.php?optionid=998&auto_id=479